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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朋友五万元钱期限为一年,三分利息于2012年2月借的,至2013,年元月连本带息还给他,让他把欠条还我,他说第二天给我带来,结果第二告诉我说找不到了,让他打收据,他说不相信他,还发脾气,结果不了了之,六年后因某件事得罪了他,他拿欠条到法院起诉我,让我连本带息一起还他,当时是现金还的,

债权债务
2018-04-03 14:37: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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