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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向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租金为25000元,租期为10天。由我出面写合同租车,我朋友负责拿到车之后转手租给别人。(我朋友是开租赁公司的,我与他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在租车的第五天,我朋友将车辆借于他朋友开,发生两车相撞事故。并且交警认定本方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现车主及租赁公司按照租赁合同向我索赔合同款项,我是否应该全部负责?可否直接像当时驾驶员进行索赔或者起诉驾驶员?我朋友是否有责任?

合同纠纷
2018-04-01 20: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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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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