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婚前男方给女方10万说用做买房的首付,结婚当天男方给女方2万元补充首付,剩余4万8首付女方支付。办理房产证时女方支付2万元。房产证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房贷由女方一人还到至今。婚姻4年期间,男方未支付女方一分钱生活费,至今已分居3年。离婚房子怎么分?

民事相关
2018-04-02 17:12: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按照您的陈述,房子应该是在婚后购买的,就算房产证上只写了女方的名字,也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务中离婚对房产的分割情况有几种可能性,法官往往会根据双方的意愿或者双方的经济情况,具体条件来进行分割:为了方便操作,有可能判决房产继续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向男方支付房产现价值一半的金钱作为补偿,离婚后女方继续还贷;也有可能建议双方把房产卖了后,平分价款等等。
    二、如夫妻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约定财产制协议,一般财产都是高度混同,共同共有,男女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关系达成一致的情况,双方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另一种是起诉离婚,适用于双方对上述问题有异议、协商未果的情况。
    四、您的问题有提到女方和男方已经分居3年,如选择起诉离婚的方式,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属于法院判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调解无效,法院应予离婚。
    五、不清楚你们分居的原因是否涉及男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如果男方有上述情况,且女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那么在起诉离婚时,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男方有出轨等行为,尽管不属于上诉的四种法定过错行为,法院一般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方也是有偏向的。 
  • 您好,如果婚后你们没有约定夫妻财产的所有形式的话,房子可以归您所有,但应折价补偿男方相应价款(包括相应增值部分)。
  • 双方均有出资,并且在婚前是以结婚为目的购房,尽管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也可以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详细咨询可加我的微信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