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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方买房,如何操作才可以成为个人财产?

婚姻家庭
2019-04-03 15:02:4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 要么用婚前财产全额买房;要么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放弃份额;要么父母买房赠与一方,明确只赠与一方,另一方无权享有份额等
  • 对于夫妻间财产可以协议进行约定
  • 同居关系期间作为个人财产: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您好 需要双方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对方愿意放弃是可以的
  • 要证明是婚前财产,才可以争取
  • 你好,夫妻之间可以签订个为一方单独所有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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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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