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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保险公司上班的我们公司主要负责的就是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财产保险倒是涉及的比较少,现在有一个客户来找我们进行理赔,但是根本就不在我们理赔的时间之内也不在理赔的范围之内,我想要请问一下应该怎么解决这种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呢?

合同纠纷
2018-03-30 17:44: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依保险法第59条规定,已将这一规则扩展到全部人身保险,即凡是人身保险的保费,保险人均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然而人身保险合同作双务有偿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对方承担的义务,保险人只有在被保险人履行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2、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这一条明确地告诉我们,人身保险合同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依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而不以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也不实行代位求偿。
    3、《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于合同成立时支付首期保险费,并应当按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可以看出,法律规定是把合同生效与支付首期保险费联系在一起的。也即说支付首期保险费是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投保人一旦交纳了首期保险费,保险合同就应视为生效。
  • 你好!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解决:1、注意审查保险事故是否存在;2、正确地确定保险受益人;3、恰当地确定保险责任时间;4、注意在双方对有关条款有不同解释时的认定;5、注意是否有工作人员与投保人合谋骗保,谢谢!
  • 你好,关于人身保险签订合同时有遵循询问原则,保险人对投保人进行相关问题的问询,投保人也应进主动告知的义务,对于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人的询问。保险人未询问的投保人没有主动告知的义务。如果存在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自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的,合同解除权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如果确诊为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对于不在理赔范围内的纠纷,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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