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01年农历腊月30结的婚,婚后有一小男孩,因感情不和,我们结婚后经常打打闹闹的,去年10月我提出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之前我们也曾多次协商离婚,在03年时曾私下签过一份协议,大概内容是孩子她管,我每月给生活费300元,别的事情她都不会管我。后来她知道我起诉后把这份协议给撕掉了,在法庭上还不承认有此事,04年时她说给她50万就离,我我根本没那么多钱,后来她又说不会跟我离婚的,就是要拖住我。她还怀疑我跟单位同事有什么,把电话打到单位找我同事,弄得我很难堪,去年10月份我离开原单位,至今未曾回过家,我们从04年9月份开始分居的,现在我想再次起诉离婚,想请问一下如果这次我起诉法院会判离吗?是不是第一次起诉后又分居一年的,法院会判离婚?如果我妻子还坚持不离婚,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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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极大,这是审判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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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一下如果这次我起诉法院会判离吗?
——如果你所说的情况属实,并有相关的证据证实,判离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是不是第一次起诉后又分居一年的,法院会判离婚?
——不是,法律没有规定起诉几次才能离婚。只是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
如果我妻子还坚持不离婚,我该怎么办?
——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离。并不以你妻子的意志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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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最终由法院酌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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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