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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两个孩子,我和我妻子离婚后,我大女儿和她,我儿子归我,我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他比我小13岁,那时候她19岁,她整天和一些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瞎混,我看不过去,就把她拉了出来,也许出于感激吧,我们就在一起了,这样过了三年,我和我前妻还有复婚的可能,可是我们俩也是有感情的,我想怎么也得有个结果,就和她谈,那时候我在认识她之前因为某种原因,损失一百多万,还欠下一部分外债,这些我都没有隐瞒她,我给她讲我俩要是在一起将来有可能收到的一切干扰和厉害关系,但她意志坚定的和我在一起,就这样,我和我前妻彻底拉倒了,说明一点啊,和她在一起后,只是有孩子的关系和我前妻有联系,决没有其它关系,当时她家也是有些反对,但是在她决意后她家也接受了,她妈和我要求过我们结婚的事,我想我毕竟是二婚,而她不一样,那时我由于失败后心里没有反过来,没有工作,手也没钱,我想先挣点钱,把婚礼办得让她风光点,所以就没急,去年,她家要求我买房结婚,然后结婚给10万彩礼,其实就是看我没钱不想让她女儿和我处了,难为我,时间就几个月不到一年,说实在的在我们这买房首付也得十几二十几万,我真买不起,第一次我为了能和她在一起就答应了,她家在这之前住的就一小平房,这期间赶上拆迁分了楼房。现在,她家就逼着她和我分手,我没忍住去她家闹了,警察把我带走了,这样不就是毁了我吗?我39了,有孩子,没有经济基础,在找怎么找,我家父母都七十多了,我就我姐我们俩个。这件事我心里太窝火,我能和她谈损失费吗,期间我们彼此都花了这些钱,我给她家添置了些东西。我怎么能平息呢?求支招。

其它综合
2018-03-30 16:37: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