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现在正在一家小型公司上班。虽然我是刚刚进入这家公司不到一个月,但是我的上级决定明天就将把我派出去出差,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出差算入我的劳动服务期吗?一般的劳动服务期的年限是多久啊?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呢?

合同纠纷
2018-03-28 16:32:3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服务期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没有对服务期的年限做出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 首先,服务期在法律上有其独特的意义,它指的是公司出钱,让劳动者参加培训,之后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为公司服务一定的期限。一般的出差不同于这里的服务期,服务期的年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产生,若劳动者违反约定,则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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