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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是这个月11号进xx公司的,进来半个月借钱生活费不给借,还规定每个月的6号16号26号,才能借钱昨天拿到借款单找部长签字,没找到今天打电话问他,他说过了26号不可以借钱,而且进来半个月只能借三百块钱,还不给借,然后就是说辞职的事了进来签了合同,合同上也没说试用期一个月之类的话,辞职也要求我提前一个月,才给结工资对于说强迫我在这里做二个月才能拿一个月的工资,请问有哪个厂是这样的?进来还要押一个半月的工资,在公司上班就不存在借钱,是不是还要我拿借款单去借钱,结果过了26号不借,现在家里有急事要我开证明,才能放我走人家不想做了开什么证明,还说不开证明也可以按公司规定流程来办理,我现在是借钱借不到,辞工不给辞强迫性让我呆在这里,请问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8-03-28 19:04: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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