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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九个月,办婚礼四个月,婚礼前未共同生活,婚礼后聚少离多,女方不同意同房。彩礼11万,个人给女方发红包,买东西花费五万,现在离婚,可以要求退钱吗

民事相关
2018-03-27 15:27: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予以返还
  • 您好,是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
  • 你好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 你好,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 你好,有结婚证一般不返还彩礼,建议协商处理
  • 您好:您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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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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