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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人介绍购了原业主A的一处二手房,原房东A原已把房产抵押给银行,我已付清全款给A,银行解押后完成了网签,完税,并且取得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申请回执。在等待不动产证出证期间,第三方持A的抵押借款凭证(未经抵押登记的借款凭证,且我完全不知A与第三方间有债务),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是否可查封标的房产?如可以查封拍卖,有有什么办法保证我的正常交易安全?

经济相关
2018-03-29 10:37: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的描述,你购买房产的时候房子权属清晰无抵押或者异议登记。你的购房合同很大可能构成善意取得,未经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不得对抗善意取得的第三人。所以,一旦你的不动产登记已完成,法院无法查封,即使没完成,法院要求查封,你也可以提出异议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建议咨询主管部门。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保全或查封房屋,一般已办理网签的房产,买房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 你好,第三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能会查封房产。最好尽快完成过户手续。
  • 你好,只要还没过户给你,其他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查封。
  • 建議你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 掌握主導權。詳情可點擊頭像以電話或面談形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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