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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我的土地被政府给征收了然后我就从农业人口变成了非农业人口,现在户口也已经变成了非农业户口了,我想要请问一下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要怎么缴纳呢,车要准备一些什么材料?或者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保险纠纷
2019-05-17 08:51: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情况因年龄不同,政策也有所不同。“被征地农转非”老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时,可按以下规定办理:(一)老龄人员年满75周岁以上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老龄人员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清后,按我市现行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以上的,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而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以下简称老龄人员),本人自愿的,可按每人15000元的农转非养老保险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非农业户口申请条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办理流程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 1、个人申请
    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村协理员检查
    村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附上参保人员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乡镇初审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乡镇保障所公章,及时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将《参保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4、县农保中心复核
    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参保登记表》签字、盖章,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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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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