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北京市郊区的一村民,我们村委会说是村民自制决定的,村里分钱没有我的,原因说我是离婚的属于空挂户。但是自从我们结婚户口就来到本村了,确权确地也确上了,我们也有股权证。可是分钱不给我们,请问合法吗?

公司专长
2018-03-29 18:04:3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村委会的说法不合法。
  • 您好,如您质疑村里的行为,您可以到上级主管 部门,镇政府县政府投诉。
  • 您好,如您质疑村里的行为,您可以到上级主管部门,镇政府县政府投诉。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 您好,不合法的!
  • 您好,不合法的!
  • 你好,可以要求村委会出示不给分钱的依据,拒绝处理的可以去乡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 属于侵权,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解决
  • 不合法,因为您确实是本村的村民,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且确权确地也确上了,所以理应分钱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