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们双方结婚时间在94年2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若在之前属于事实婚姻,就先补办结婚证,然后办理离婚,再与他人结婚;若之后,则双方属于可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协商解除即可,不影响与他人结婚。
追问:请问以前没有办结婚证,现在有一方病故,而且想重新组建家庭,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结婚证吗?
解答:这种情况是可以的,若民政局需要提供丧偶证明的,据实提供即可
追问:请问没有办结婚证,两个人同居2O年,若一方病故走了,他的抚协金,女方可以拿吗?
追问:请问没有办结婚证,两个人同居2O年,若一方病故走了,他的抚协金,女方凭什么才能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