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哥哥,他因为车祸住院了。在处住院期间因为护士的舒心大意导致我哥哥病情加重,现在已经。到了重症监护室,我们家里有和医院产生了一些矛盾。交流已经无法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医疗纠纷处理办法。一般是怎样的我们可不可以走法律流程呢?

医疗纠纷
2019-06-14 21:51:2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哥哥在住院期间因为忽视的粗心大意而导致病情加重,根据我国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为医护人员的过失而导致的病情加重,应该由医院来承担病情加重的责任。具体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不成也可以走法律程序由医疗纠纷法的法律法规来决定。
  • 您好!您的哥哥在住院期间因为忽视的粗心大意而导致病情加重,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为医护人员的过失而导致的病情加重,应该由医院来承担病情加重的责任。具体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不成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我国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承担主要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也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和严格责任等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民法中的体现。如前所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四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过错。多数医疗纠纷案件的归责原则属于这一类。2002年4月1正式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
  •   在处理纠纷中,证据总是很关键的,医疗纠纷的主要证据就是病历,应第一时间封存病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但是有的医方可能有意或无意地否认已封存病历的事,建议患方在封存病历时要医方出具病历已封存的字句收条,并多复印一份病历患方自己来保管。  依照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与医院方协商谈判,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  3、协商不成,若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则可双方一起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注意单方申请医学会不受理);若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存在医疗侵权,可向法院起诉;亦可不经鉴定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法院委托鉴定。
  •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 需要进行医疗事故认定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保留证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 你好,需要走诉讼程序,让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在要求赔偿。如果需要委托律师可以和我联系,我专门做医疗事故这块。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