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律师,案件要点如下:1:我本人是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供职10年,2:公司是事业单位改制成私有公司,但是实际控制人是事业单位领导。3:公司于2015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目前,抓判了其中之一公司董事长,网上通缉四人股东。4:我本人也有钱借给公司,也在经侦办案部门报案,且有报案回执。5: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名下有债权,物业等,但是都抵押,多重查封。核心公司A、B、C,目前核心公司B破产清算之中,A、C没有任何消息,据说资产抵押银行和司法冻结中。
6::我的问题如下:2014年底案外个人刘,借款给公司A4000万元,公司B、C及其法定代表人担保,我作为借款过程经办人,也签了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合同(只有名字,没有身份证号码,但是是老板叫我去其办室,要求跟踪借款办理事宜,后出借人把我名字也做了担保合同)。
7:2015年初后公司还款1040万元及400万元左右利息,我提供了财务凭证。(后来从原来公司财务人员拿到),8:2015年初公司用物业抵押贷款1.2亿,打入出借人及其老公做股东的公司户口。(我提供了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原件银行不给我打印)。9:目前对方起诉我承担担保责任,查封房产,股票、银行户口。一审判决我承担担保责任,我上诉因为没有缴纳上诉费用,(递交了减免申请,不符条件)按照撤诉裁定,10,我递交了再审申请,被驳回,理由:a、付款1.2亿,没有委托付款书,b、涉刑事判决没有生效(出借人刘,没有司法报案),11:我确认已经还款了,这是虚假诉讼,以上请问我是否还有机会,申诉是否有机会?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