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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红河工地受伤,住院33天,出院回家养伤7个月。伤残鉴定为九级,月工资4000元/月,与用人单位无合同,今年50岁。住院期的一切费用都是老板付的。出院后老板垫付1万元生活费。靖问,老板该赔偿我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18-03-26 16:07: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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