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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得地租出去了,要挖地缆线,补偿该给谁,是我家,还是租地的人

其它综合
2018-03-27 15:37: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可知,补偿项目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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