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朋友在一场卖场里做专柜营业员,因为那专柜是公司设在那的, 当天他值班,下班时把当天的营业额放在专柜保险箱里,下完班晚上卖场专柜被偷,损失1万3千多元.第二天上班报了警,民警做完记录没发表啥意见就只留了句找到小偷会打电话给公司就走了, 公司现在也不等公安部门那边怎么说,要他赔偿当天损失,再处罚一千元,在未赔钱的情况下公司已停发他二个月工资,现在我朋友他不服不想赔那么多,他只不过一个小营业员,而且已下班被偷要他赔偿100%损失.交了离职书,就没去上班了.公司也未找他处理这事.现在他在找工作,听说如果前公司未帮他把三金转到劳动部门就签不了合同,也无法续交.因为已前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有交三金,有这样的说法吗?三金是怎么一个概念?? 他前公司末转过去,就交不了吗?重新交过也不行?? 还有个问题是公安部门都未认定是谁的过错,他公司有权力要他赔偿100%吗?

民事相关
2009-05-17 08:58: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