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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验血108豪克,人已经在看守所,请问法院处理醉驾的流程

交通事故
2018-03-22 15:41: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酒驾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等待法院开庭定罪量刑,在羁押期间,家属是见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可以委托律师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维护其合法权益。
  • 108mg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依法审理确定罪名、刑期以及罚金数额。具体可以电话或者来所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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