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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15岁,学生,在高中校园超市内被绊倒摔成骨折,责任该谁负?

损害赔偿
2018-03-21 18:27: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当时报警了吗?具体的赔偿责任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请问对方是怎么将您绊倒的呢?是故意为之还是由于当时超市人员多造成的拥挤所导致的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如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具体是如何绊倒的?需要先确定事故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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