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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两年前借给我叔叔三万款钱当时写了一张借条,借条写的:XXX借我(名字)三万块,一年后还款,签字,年月日。现在一年已经过了,怎么办?这张欠条是不是有效期过了?欠条有效期过了怎么办?我要采取什么方法补救呢

债权债务
2018-03-21 10:31:5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 您好!借条的有效期过了的话,最好把对方约出来,试探性地问他记不记得欠款(录音),如果对方说记得,也承认了借款,最好和对方在签订书面的借款确认书,或者是通过发催收借款的函件,如果对方接受(如签收)的话,也可以当做对方承认了该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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