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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为我的舅舅,他要买一辆车子,然后他就跟一个借贷公司借了40万块钱,我当时是做了他的抵押权人现在因为他的那个车子也没买到,结果他的贷款也还不上了,现在贷款公司就找我要钱,我想请问一下我是不是有一个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呢?什么叫做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呢?

债权债务
2018-03-21 07:31:4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是这样理解的,所谓“优先受偿”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卖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所有权,也优先于其他无抵押的一般债权。债务人用抵押物清偿债务时,如果一项抵押物上设定了数个抵押权,一般应按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合同如果必须经登记才生效,那么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抵押合同只需经签订便生效,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你好,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给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也就是你舅舅还不起钱到时候,你可以就当时他给你抵押的物品进行拍卖,获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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