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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签合同,想了解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如何约定?如果已约定工资,签合同时可提加工资要求吗?如果劳动者在签合同时提出,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缺少诚信的印象,一旦协商不成,会可能丧失工作机会?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如何约定的呢?我觉得工资有点不合适又想去工作

劳动纠纷
2018-03-29 07:58: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你好,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还有民法的规定,你们的工资是可以自己去约定的,另外,只要你们的工资的约定,没有低于你们所在城市的平均的工资就可以的了,你可以根据公司对岗位的要求去制定你期望的薪水是多少,这样子成功入职的机会就比较大的了呢。
  • 如果觉得自己价值够格就可以大胆提出来。
  • 你好,应该先了解通广为其他职工的收入情况,最起码要求同工同酬
  • 您好,基本工资之外如果存在加班事实,可以再要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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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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