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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在租房期间把电冰箱使用坏了(交给租户的时候是好的),冰箱至今有八年了,租户租了两年,维修费谁出?修不好租户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18-03-19 20:17: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因时间长久正常使用损坏的,出租人自行负责维修,费用自担。
  • 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冰箱损坏,则应当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合同上是写了非人为损坏由房主承担,但是我交给他使用的时候是好好的,而且他一直都在使用这个冰箱,现在冰箱用了两年了坏了,这个怎么界定是人为或者非人为呢?还有就是像家里使用的灯泡现在许多都不亮了该由谁来承担这个换灯的费用?
    解答:如果需要完全界定是否为人为原因造成,需要进行相关鉴定。考虑到你所说的冰箱已经使用多年的实际情况,即使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冰箱的价值也不会留存太多,承租人进行赔偿的金额也不会太大。所以建议双方协商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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