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有人轻伤,现在对方现在要起诉,但我有全险,我该如何处理?如果败诉我要承担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
2018-03-17 10:21:1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全部赔偿了受害者的费用,则肇事方不需要再赔偿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问:对方有人受伤,责任认定书上包括对方的修车钱,对方治病费用,误工费,营养费是我承担的,那么我的保险公司都能管么?还是说有些费用是我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