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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景区(私有独资)于2002年开工建设(市招商引资项目,省发改委立项项目),总计投资超过2亿元,2009年后资金出现问题,景区将部分出让地,抵押给银行(至今未偿还,已过户给银行,但是和银行有回购协议),一直停滞至今。目前,政府在我公司不知情的前提下,未与我公司进行任何沟通和协商,指令性的要求该辖区内的某某企业回收该景区。请问,1、政府该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行政干预的嫌疑?2、我们景区总部分租赁山林地,存在欠缴村委租金的情况,区政府要求村委起诉我公司,以解除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法律依据(村委从未催收过)。是否存在行政干预的嫌疑?3、我们可以参考哪些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企业
2018-03-16 16: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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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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