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7年9月18号入职,到但公司没有签用工合同,也没给交保险,现在问公司给的答复是给我们上湖北的保险,请问合理吗?
-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
您好,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