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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年前成都上班 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3000元一月工资 一公司的文员 对方拖欠工资2700元拖欠两个月 其中有1500元的半个月押的工资 还有900元拖欠工资 还有提交辞职后3天的的上班工资300元 共计2700元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拖欠 我找到居委会申请协调 协调于今日打给我工资 但今日我只收到2040元 他们给的理由是以成都最低收入标准打给我的工资 现在对方已把我拉黑 我打算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下 我还如何解决可以保证我利益最大化

其它综合
2018-03-15 16:31: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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