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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月薪3000块钱,在北京租房子的钱出了之后都没剩下多少了,自己能够养活自己都不错了,但是我的父母现在还去法院告我,说我不赡养他们要我每个月给他们1000块钱的赡养费,我想请问一下月薪3000赡养费给多少比较合适呢?1000有点多。

婚姻家庭
2019-03-18 04:33: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月薪3000元要给多少赡养费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如果您父母有足够的退休金可以生活的,那么您可以不给赡养费。如果您父母没有,除了要根据您的月工资,还要参考您北京的生活水平。因为您在北京租房子,付完房租就没有多少钱,您还要在吃穿方面进行消费,您与父母在协商看看,能不能先给500块钱左右的赡养费。
  • 月薪3000赡养费给多少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如果您父母有足够的退休金可以生活的,那么您可以不给赡养费。如果您父母没有,并且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那么被起诉后要支付相应的赡养费。不过,具体要给多少,除了要根据您的月工资,还要参考您父母所在地的生活水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第三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也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经离婚,对未成年的子女仍应依法履行抚养的义务。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在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出于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时,父母也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负担其生活费用或给予一定的帮助。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对父母还存在扶助义务,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构成犯罪的,以及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赡养费指的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遇到抚养费纠纷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被赡养人各子女的基本情况;   2、子女各自的收入、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3、子女对被赡养人的赡养情况的证明;   4、被赡养人的身体、经济、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5、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等情况的证明;   6、根据案件情况,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 赡养费的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 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 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 %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赡养费应该是保证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一般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具体给老人多少赡养费,要看子女的多少和子女自身的经济水平。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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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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