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麻烦您请问 我同学2015年管我借钱31万元做生意 约定2分利息 到2017年1月份以后就不在付利息了 我与2018年1月8日起诉 因得知她与老公在2017年11月17日已经离婚 所有的房产归她老公所有 所有的债务各自承担 我觉得这是恶意为了逃避债务而离婚 但是赶上2018年1月18日出台的新法律法规 我的案子与2018年2月2日开庭 判他老公不承担还债义务 但她在长春有一个门市房是她老公的名字 她说借我的钱全都赌博了 判不上她老公 她就没有钱还我 得知她们2005年还在本地以她俩的名字注册过一个公司 但我的律师认为没有用 就没有调取公司的资料 现一审判决已下 说我没有提供她们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资料 我认为如果当时能调取这份资料 就不会有这样的判决结果 麻烦您帮我看看该怎么办 我准备上诉了 谢谢 感恩您 还有在添一句 她还管我们的同学10多人都借了钱 现共欠款有100多万了 现在打电话不接 人也失踪了 陆续还有好多同学在起诉 感恩您的帮助

民事相关
2018-03-13 08:21:3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