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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搬进了新房子里,但是没过多久,近来我住的这栋楼前面开始施工,一开始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后来渐渐的发觉不对劲,工地的楼房越盖越高,渐渐地阳光逐渐照射不进我所在的屋子了,这侵犯了采光权,请问18年关于采光权的法律规定

房产纠纷
2018-03-12 16:08: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物权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等。《物权法》第89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根据您的说法,工地确实侵犯了您的采光权。按照《城市居住区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规定住宅建筑日照应满足大寒日大于等于两小时的标准。这一规定还详列了三种特定情况,其中一条就是:“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 你好,去当地域建或土地局详询
  • 1、《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2、《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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