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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我去找别人还钱,别人不还还动手打我,我就拿啦一把刀出来,目的是阻止别人殴打我,我的一个朋友看见我被打,也拿啦一把刀出来,被一个警察抱住阻止啦,警察在报我朋友的过程中手指碰到刀上弄出血啦,我和对方就没打起莱,没有人受伤,请问这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事案件
2018-03-19 16:26: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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