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打算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元,租赁了一间办公室作为办公地点。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 (1)上述案例中有哪些不合法之处? (2)若 2012年6月企业正式成立后,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刘某决定在邻县开设一家分店,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该分店经营不善,导致负债5万元。该分店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劳动纠纷
2018-03-11 22:47: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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