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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主要是做跨国旅游的,然后最近我们和另外一家旅游公司产生了一些纠纷,现在主要是因为那家公司是外国的,现在我们想要申请一个涉外仲裁,但是不知道2018年最新的涉外仲裁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不知道最后做的正,仲裁决定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其它综合
2018-03-11 16:51: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2018年最新涉外仲裁的认定标准:只要有一方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的经济贸易等争议,涉外仲裁机构就能受理。您单位与一家外国公司发生纠纷,如果是经济纠纷,那么您单位可以申请仲裁。最后得出的仲裁裁决在中国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该仲裁裁决书要在外国公司所在的国家发生效力,那么您单位要在该国家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和承认该仲裁裁决书的效力。
  •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涉外仲裁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争议的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其主要营业地或住所地不在同一国家,或是依不同国家的法律组成的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二是争议的标的具有涉外因素,即争议的标的物所在地或合同的签订地或履行地在当事人一方或各方所在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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