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结婚一年经常吵架,现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退彩礼,这合理吗,有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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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您可以参照以上法条比照一下你们的情况,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来做判断。(一)您与男方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就不适用第(一)款中需要返还的情形;(二)你们领证后,如果有共同生活,就不适用第(二)款中需要返还的情形;(三)那就要看彩礼是否导致给付人的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不是指“相对困难”,而应当理解为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这种“绝对困难”应当是实实在在的困难,即因为给付彩礼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如果以上三种情形,你们的情况都不满足,彩礼无需返还。
三、建议来电与律师沟通详情,以便律师做出精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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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婚并共同生活一年,要求退彩礼不合法,如有共同财产就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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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登记结婚了,彩礼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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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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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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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