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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正在和我老婆办理离婚的相关手续,但是我们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不能够协商一致,现在只好去请求法院做一个判决我现在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但是我想提前知道一下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民事相关
2019-04-05 17:07: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根据安于离婚后抚养子女的抚养费相关问题,我国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
  • 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我们国家确定了几个原则,比如说最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的原则确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话主要就是要看哪一方有经济实力能够抚养孩子,哪一方能够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所以就把孩子判给哪一方,但是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那一般情况下是把孩子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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