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外面打工的时候认识了我男朋友。我们住在一起了一段时间发现不合适就分手了,但是分手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现在把小孩生下来了,但是我现在经济能力很差,养不了孩子,我准备把孩子送养,请问未婚生子送养手续是怎样的?

婚姻家庭
2019-02-26 03:24:4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送养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①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②提供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生规定协议书(镇、街道计生部门);③提供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证明;④其中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应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⑤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证明;⑥送养方与收养方必须订出协议。
  • 直接咨询民政部门。。
  •   对于非婚生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   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也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和婚生子女一样。  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三、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四、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送养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提供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生规定协议书(镇、街道计生部门);提供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证明;其中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应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证明;送养方与收养方必须订出协议。
  • 您好 您这样的情况 可以到当地的福利院去咨询
  • 没有正规手续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