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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然后我住进房子里面之后发现这个房子要漏水,大冬天的露着水,家里到处都是水,根本没办法生活了。我觉得这个是房屋质量的问题,我想请问一下怎么解决房屋质量纠纷呢。有没有具体的法律关于房屋质量纠纷的规定呀。

房产纠纷
2018-03-10 06:02: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我们认为,作为购房人,对待商品房质量问题,应当要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区别不同情况,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并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妥善解决争议。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这里所说的质量问题指的就是一般质量问题。所谓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沙问题,墙皮、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问题,厕所、厨房、盥洗室、阳台地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和赔偿损失。
  • 对比较明显的或者已知的质量瑕疵的处理上,应注意买受人是否行使了其注意义务。因为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对其质量会进行必要的检验,这也是买受人应该行使注意义务,对于一般验收能够发现的显而易见的瑕疵,买受人应在接受时提出。在取得房屋后,买受人发现的明显的房屋质量瑕疵的,若无其他特别规定,出卖人可不负责任,应由买受人负责维修。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告知买受人房屋存有质量瑕疵的出卖人对此也不再负有任何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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