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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我丈夫一起运营着一家文化公司,一开始很困难最近几年收入渐渐稳定了,有了一些家底。有了家底之后两个人的感情就没有开始那么好了,我们决定离婚。之前我们把一部分财产给了信托公司把收益给我们的孩子,现在如果离婚,请问财产信托离婚分割怎么办?

证券投资
2018-07-17 04:35: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们的财产已经办理了信托管理的话,那么你可以去了解一些,是否可以中断这个管理的,中断了的话,那么你们就可以直接分割的。如果不中断的,你们可以自己写好协议去约定,一人一半的权利份额,也是可以的呢。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您好,财产信托的话,您在办理财产信托时是有指定受益人的,也有管理信托财产的受托人,财产信托的财产是独立于您们夫妻双方的财产了,已经不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瓜分,而是应当是属于受益人的可期待财产。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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