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听说国家需要给我们补偿,但是我们都不知道国家为什么要给我们不成,所以我想问下律师,关于国家补偿的范围具体有哪一些啊?请问有没有补偿?补偿一般会给我们多少补偿呢?谢谢,希望资深的律师给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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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国家补偿一般是指国家政府作为一方主体按照法律要求的条件行使行为,但是对另一方主体造成的损害,而需要承担一定补偿责任的情形。国家并未违法,但是出于道德或公平要求,会给予一定补偿,例如征地补偿等就属于国家补偿的范围。国家补偿通常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前,由法律直接规定。法律规定国家补偿范围有: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征用补偿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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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我国的国家补偿法的规定,国家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对公民造成死亡或者是伤害的话,或者是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公民造成这个损害的话,另外,就是误判决错执行错误刑罚的,那么,公民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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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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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