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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因为一些业务的原因,需要提起一个叫做税务行政复议的东西,但是她也是第一次了解这个东西,对这个还不太清楚,所以委托我来帮他问一下。所以我希望律师那能告诉我这个税务行政复议到底是什么呢?准备提起复议,想了解税务行政复议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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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9 00:34: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税务行政复议条件有九点,满足其中一点即可:税务机关作出的(1)征税行为,(2)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3)税收保全措施,(4)因逾期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从而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5)税收强制执行措施,(6)税务行政处罚行为,(7)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8)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9)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税务行政复议是指您朋友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并依法作出决定的活动。
  • 纳税人就涉税争议提起税务行政复议,要先缴纳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否则就会失去申请复议的资格。
    《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将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纳税担保作为提起行政复议的前置条件,是出于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兼顾各方利益的综合考虑。主要原因:一是若不设定前置条件,纳税人可以就任意一笔税款申请行政复议,势必增加复议成本,降低税收征管效率,且不能保障国家税款及时入库。二是即使按照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导致执法成本增加,财政支出加大,从而间接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三是站在纳税人角度看,确实需要行政复议的,纳税人可以积极采取措施完成该前置条件,并不会影响纳税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对于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理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来提供纳税担保。
  • 你好,行政复议是指被作出具体行为的,当事人对该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作出该行为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的人民政府提起复议。行政复议的提取条件,只要你对这个行政决定不满,而且在规定的60日以内都可以提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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