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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姑姑有精神分裂症,已经好多年了,我们是送她去了精神病医院,但是前不久她跑出去了,我们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可是却发现医院附近发生了命案,后面调查是我姑姑杀的,请问精神病杀人了怎么处理?谁可以告诉我?谢谢!

婚姻家庭
2018-03-08 17:15: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按相关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故意杀人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故意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故意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您好,对于关于精神病杀人的刑事责任的问题,针对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的这个问题,需要做鉴定,如果精神病人在处于发病状态而导致的杀人行为,属于无刑事责任人,也不需要承担刑事处罚,但可能会进行医疗强制治疗措施。如果不是在发病期间进行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精神病人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杀人的话,那么就不需要判处刑法,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杀的人那么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承担行驶后果的。。
  • 您好,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具体事项,建议您来电详谈,以便更好的提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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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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