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朋友给她的老公申请了保外就医了,在没多久就得到了批准,而我对这个保外就医不是很明白,是不是保外就医就可以回家了?什么是保外就医啊?保外就医可以回家吗?有没有知道这方面法律知识的朋友可以告诉我一下!非常紧急要知道!谢谢!

刑事案件
2018-08-24 12:17:0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保外就医是针对身患重病,需要出外治疗的犯罪份子准许他到外面治疗的一种行为。一般保外就医,如果没有特别规定的话是可以回家的。但是针对不同的犯罪份子不同的具体情况会有不同的保外就医要求,具体得看你那个保外就医书上面写的。以上面写的为准。
  • 办理保外就医的程序: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规定,第五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六条 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 如何申请保外就医
    (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监狱医院进行医疗鉴定。对患精神病、艾滋病、职业病等疾病的,根据云南省政府(云政复[1998]138号文件),应到指定的医院鉴定。经医疗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监区召开会议研究,监狱狱政管理处应派员参加,并请驻监检察室和纪委的同志列席参加,经监区会议同意后,让具保人签订具保书。
    (二)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医疗鉴定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医疗主观证明、客观检查、化验等材料以及相关的病历复印件。
    (三)经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监狱狱政管理处审查。
    政处审查后,呈报《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医疗鉴定和《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等材料 ,经监狱分管领导和监狱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后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批,批准后填写《罪犯保外就医
  •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 你好,如果你的朋友的老公是申请这个保外就医是被批准的话,那么,他在办理了这个保外就医的这个手续,缴纳了这个保证金之后,就可以回家治疗的,但是在这个期间,不能离开他的住所或者是指定的居住地,另外还有定期回去报到的
  • 保外就医,是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身体患有疾病,经有有关部门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