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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个朋友借了我两万块钱,然后一直不还给我,每次我找她还钱,她就不理我,她甚至还把我给拉进了黑名单里面,现在我根本联系不到他,我和我的老婆商量之后决定去法院起诉他,请问这种情况借钱不还法院怎么处理的呢?我能够把我的两万块钱要回来吗?

债权债务
2018-03-07 21:13:3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院判处你胜诉的情况后,会进入执行程序,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时,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手段来保证判决的执行:一是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二是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三是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四是要求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强制其交付财产等。在被执行人存在隐匿财产时,法院会发出搜查令,有权搜查被执行人住所以及财产隐匿地。司法实践中执行难的阻力还是很大的,作为债权人你应该尽量收集好债务人的财产信息,在执行时向法院提供并协助执行工作的展开。
  • 您好,如果法院已经判决还钱了,那么会有一个执行期,约1~3个月,之后就可以强制执行。一般包括三种:1、封被执行人的所有银行账户,直接划款偿还/2、封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财产保全,通过拍卖偿还。3、抓人。所以只要您朋友有财产就能够要的回来。
  • 欠钱不还的话,法院可以判决他还钱,并且承担相应的利息。如果他有钱的话,一般是会执行过来的。
  • 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追讨
  • 你好! 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证据,您上述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偿付债务,如果对方无能力偿还,建议走民事诉讼程序。可以委托本律师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起诉对方并向法院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及时起诉对方要求还款,具体咨询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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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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