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房屋是我老公婚前父母所买,1997年我们登记结婚,1998年房屋拆迁和我公婆住在一个偏单里,所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名字,2009年又一次拆迁,我和老公添加了房款分得两套独单,名字也都是我老公,离婚时我是否能够分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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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结婚时所住房屋是你老公婚前父母所买,这套房子有没有贷款?
2、98年拆迁后,你们买了一个偏单和公婆一块住,这个偏单的购房款哪来的?有没有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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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分得财产,婚后所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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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老公有证据证明房产系婚前财产购买,否则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分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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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结婚后添钱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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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了多少呢,产权应该不能分割,但是可以分割出资部分和相应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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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