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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政府说是要拆迁,我们这儿我们都写了拆迁补偿申请书,可是我的邻居,她被征收的土地,明明比我少,他家的人口也比我少,但是他得到的补偿金却更多,我觉得政府征地补偿不合理,我现在想要对这个政策提出一些反对的意见,请问我应该怎么做呢?

其它综合
2018-03-05 21:21:4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参考的法律是我国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的确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要依照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要注意提出意见要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
  • 你好,房屋拆迁补偿是经过评估的,如果你觉得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你可以申请重新评估,或者请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仲裁。建议你先跟县级以上政府协调,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在达成协议之前,先不要签订任何承诺书或者补偿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