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由股份制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变更为有限责任制公司,公司原有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构成不变。现有股东与初始投资人不同,有变动。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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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改制登记申请书》;(二)原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理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原企业股东大会同意改制的决议;(四)原企业评估报告;(五)改制方案;(内容应包括:1、原企业的基本情况;2、资产评估、确认、界定情况;3、净资产折合股份和转让的情况;4、新组建的公司情况,如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等;5、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情况;6、其他认为应载明的内容)。(六)改制方案的批准文件(股东大会决议或主管部门批文);(七)章程;(八)改制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九)验资证明;(十)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十一)原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为改制主要资料,后续如有不明白部分可与律师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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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需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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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您问题所写,我的理解是这家公司的国资要退出,涉及到股权转让,所谓的“现有股东和初始投资人不同,有变动”,实际上就是部分股东要将股权转让。可能涉及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股权转让协议、登记申请表,等等。具体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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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咨询公司所在地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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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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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