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新员工,在ktv应聘的一名人事助理,向我收取了500块保证金,及30块钱的电子档案费用,在后期的几天,又给我说工作有变动,有奖罚制度,我接受不了,后面还说了,又要交199的工牌费用,现在不想干了,押金可以退吗?请问他这样属于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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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问应聘的单位吧。。。。
追问:我们之间改签了一份员工入职工协议,收取500元保证金,这个在法律上合法吗?如果我向劳动部门投诉,可以拿回我的钱吗?具体怎么投诉呢?
解答:保证金不应该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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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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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