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北京顺义这边租了房子,房子是两居室,由主卧人(后简称房东)整租的,然后出租次卧给我。入住期间主卧的房东不打招呼就带陌生人里住在客厅沙发,吃住都在家里。入住前跟房东说过家里有狗,房东同意可以入住。但是后来房东说自己身上过敏长痘,但是医生查不出过敏源,房东说自己是对狗过敏,不让在洗手间给狗洗澡,后又说让我们提前搬走,签的合同上规定房东提前让走要赔付一个月房租和其他因此产生的费用,但是房东拒付,请问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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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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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
追问:但是我们没有证据说她让我们搬走,她只是口头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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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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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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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